固定资产报废是固定资产由于参加生产或某种特殊原因,丧失其使用价值而发生的废弃。固定资产报废单作为组织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依据。在系统中提供资产报废单记录,将报废的资产的销账并产生会计凭证。
报废原则:
1)点击“增加”进入资产报废单新增,输入资产报废的必要信息(如下图)
2)选择需要出售的资产(如下图),选择好资产和输入报废数量后将自动带出本币成本和未折减金额。
3)选点击确定保存报废单即可完成新增
资产报废单新增完成后需要审核以生效,审核单据后,该资产的成本金额将扣除掉本次报废的金额,如果固定资产报废后数量为0 则状态将变成“销账”。此时资产将从清册中销账并不再参与折旧。
资产报废单完成新增审核后需要产生相应的分录底稿,如果首次使用固定资产功能,需要设定账套的基本科目信息。
进入 【财务管理】-【账套资料】-【账套资料】进行设置。
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,并将“固定资产处理先转入清理科目”则出售时将自动转入资产清理科目。
固定资产报废时系统的默认分录底稿产生方式:
1、将报废的固定资产从账面转出: